中拓钢铁网交易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湖南中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拓电商"),为推动大宗商品流通现代化,规范交易秩序,提高交易效率,特设立中拓钢铁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交易平台(域名:www.zt906.com)运用电子商务信息技术,为会员提供钢铁网上交易以及相关的支付、结算、仓储、运输等信息服务。

第二条 中拓电商为保障交易平台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交易平台进行的一切交易活动。交易平台的工作人员、交易平台会员均须遵守本规则。

第四条 交易平台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提供安全、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钢铁网上交易服务。

第五条 交易平台不参与交易,对所有平台上发生的交易均不提供履约担保责任。

第二章 术语与定义

第六条 "卖方会员"是认同并遵守本规则,在交易平台注册并经过交易平台审核批准获得卖方会员账号,在交易平台从事钢材销售的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直属业务部门或控股子公司。

第七条 "买方会员"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资信,认同并遵守本规则,在交易平台注册并经过交易平台审核批准获得买方会员账号,通过交易平台查询资源信息或采购钢材的企业法人。

第八条 "平台会员"是卖方会员和买方会员的合称。

第九条 "会员管理员"是指在平台会员单位法人授权下,代表平台会员单位对交易账号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增减会员操作员子账号并分配子账号权限的自然人。会员管理员除能对交易账号进行管理外,还能代表平台会员单位执行交易操作和与交易活动相关的其他活动。

第十条 "会员操作员"是指使用会员管理员分配的操作员子账号,在子账号权限范围内代表平台会员单位进行操作的自然人。

第十一条 "交易双方"是指达成某笔交易的卖方会员和买方会员双方。

第十二条 "建材现货"是卖方会员商铺中发布的真实建材库存资源信息,包括价格、挂牌量等。

第十三条 "板材现货"是卖方会员商铺中发布的真实板材库存资源信息,包括价格、挂牌量等。

第十四条 "预售资源"是卖方会员商铺中发布的在途资源或销售计划,而并非库存资源。

第十五条 "平台交易"是指买方会员自主选购卖方会员发布的可销资源,包括建材现货、板材现货和预售资源,并生成订单,卖方会员对订单进行审核后,系统自动对资源进行锁仓,生成的订单具有法律效力,交易双方必须按订单明细进行履约的钢铁交易行为。

第十六条 "资源锁仓"是指订单通过卖方会员审核后,交易平台自动将合同标的货物按卖方会员预先设定的时间予以锁定,从订单审核完成开始到预先设定时间截止的时间段内,该货物不能被卖方会员转卖给其他买方会员。

第十七条 "恶意锁货"是指买方会员未在订单约定的资源锁仓时间内按时支付货款,且未在资源锁仓时间内与卖方会员联系商讨处理方法,因资源占用导致卖方会员丧失其他销售机会,给卖方会员带来经济损失的不诚信交易行为。

第十八条 "结算"是指交易双方在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所涉及的一次结算或二次结算行为。

第十九条 "验货截止日"是指交易双方完成货物交收后,买方会员提出货物数量或质量异议的最后日期。

第三章 会员准入机制

第二十条 卖方会员注册申请及维持卖方会员账号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权进行钢材商业活动且经营时间超过一年的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直属部门或控股子公司;
(2)经交易平台调查,在当地市场上经营业绩和商业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周到,无违法记录;
(3)认同交易平台的经营理念及运营模式,承诺遵守本规则及交易平台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积极维护交易平台的形象;
(4)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网络设施,工作人员具备基本的电脑操作技能和网络常识;
(5)人员配置满足开展电子商务工作的需求。业务员经过培训后熟悉交易平台产品特色及平台操作,能独立开发平台客户,并予以维护;

第二十一条 买方会员注册申请及维持买方会员账号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通过上一年度年检,有权进行钢材商业活动的企业法人;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设施;
(3)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经营业绩和商业信誉良好,无违法记录;
(5)承诺遵守本规则及交易平台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章 会员注册及升级

第二十二条 在交易平台进行买方会员注册,按注册要求完成信息填写,并确认注册协议后,即可完成注册,此时买方会员具有资源浏览权限。如须交易,需在交易平台向指定卖方会员提交会员升级申请。

第二十三条 为保证交易安全,交易平台对平台会员账号采用"用户名+密码"的方式进行管理,用户名和密码由申请人自行确定,注册完成后,用户名不允许修改。

第二十四条 买方会员向指定卖方会员提交会员升级申请前,应事先准备好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通过上一年度的年检,并加盖企业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通过上一年度的年检,加盖企业公章)

第二十五条 升级申请提交后,卖方会员将对买方会员进行电话回访或上门拜访。

第二十六条 注册服务流程如下:
(1)卖方会员收集买方会员单位的三证资料,并对买方会员单位的企业资质按第三章所示的准入机制进行审核。若卖方会员通过买方会员的交易权限升级申请,引导申请企业仔细阅读《中拓钢铁网法律声明》和《中拓钢铁网现货超市交易规则》,并就有关问题作说明和解释。
(2)申请企业阅读文件后若无疑义,用黑色水笔逐项填写《中拓钢铁网会员升级申请表》和《中拓钢铁网会员管理员授权委托书》,笔记工整清晰,并加盖公章。买方会员需对所填信息和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全部法律责任。
(3)卖方会员收集资料后,在交易平台完成买方会员的升级资料录入工作。买方会员在交易权限激活后的首次登录时,须对交易会员会员入市协议进行在线确认,协议确认后方可进行交易。

第五章 会员账号管理

第二十七条 会员管理员可根据需要生成会员操作员子账号并赋予相应操作权限,子账号生成后,可由操作员自行登陆执行交易相关操作。

第二十八条 为保证平台交易的真实性,同时保证历史数据可查询性,平台会员应遵守以下规则对会员操作员账号进行管理:
(1)平台会员账号密码由会员管理员负责保管及使用,在平台会员账号下从事的业务活动均由该会员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会员管理员在新增会员操作员子账号时,应维护会员操作员真实姓名。会员操作员账号权限由会员管理员进行分配,在会员操作员账号下从事的业务活动均由该会员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会员管理员应谨慎新增会员操作员子账号。
(3)会员管理员及会员操作员应保证交易账号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联系方式若发生更改,应及时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更新。
(4)会员操作员若发生变更,会员管理员应及时将该操作员子账号停用,再重新生成新的操作员子账号供另一操作员使用。

第六章 交易规范

第一节 交易平台交易规范

第二十九条 交易平台开市工作日为周一至周日。若逢国家法定节假日需闭市或开始工作日作出调整,交易平台将预先公告予以通知。

第三十条 交易平台开市时间为8:30,闭市时间为18:00。

第三十一条 交易平台提供5天(周一至周五)×7小时(9:00—12:00,14:00—18:00)在线客户服务。

第二节 卖方会员交易规范

第三十二条 卖方会员周一至周五必须挂牌营业,在此基础上卖方会员可选择周六或周日是否营业,且卖方会员需以文字描述的形式在交易平台商铺中公示具体的营业时间。

第三十三条 交易平台中午不闭市,卖方会员须确保平台交易能有人及时进行响应。

第三十四条 卖方会员可自行选择符合当地市场交易习惯的价格发布时间段。价格发布时间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做出更改。卖方会员必须在确认好的价格发布时间段内保证可售资源已完成挂牌,且资源必须有价格,可供客户选购。

第三十五条 卖方会员应以真实价格进行资源挂牌,可供买方会员选购。卖方会员挂牌价格可因行情变动而进行调整。

第三十六条 卖方会员应保证每日挂牌资源的品种、规格、产地、仓库尽量齐全。

第三十七条 针对部分情况,卖方会员可应买方会员要求对订单或提单执行修改操作,具体如下:
(1)买方会员下单后若需要修改订单,且此时订单尚未通过订单审核,卖方会员可以通过订单审核操作进行修改;
(2)若订单已生成提单,但尚未通过财务审核,则卖方会员可以对提单执行修改操作。

第三十八条 卖方会员不得因自身原因对已通过审核的订单或已生成的提单执行作废操作。若遇到平台功能无法支持的订单或提单修改需求,需采取将原订单或提单作废,再由客户重新摘牌的方式。

第三十九条 卖方会员认可订单审核之行为等同于在电子购销合同上签字盖章,订单具有法律效力,保证按订单信息进行履约。

第四十条 卖方会员应严格按照订单信息发货。

第三节 买方会员交易规范

第四十一条 买方会员只能在交易平台开市时间内进行资源选购,开市时间之外仅限于资源浏览。

第四十二条 买方会员认可在交易平台点击确认订单之行为等同于在购销合同上签字盖章,订单经卖方会员审核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资源即刻锁仓。

第四十三条 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分为网上支付和网下支付,网上直接通过B2B网银或银联支付,网下包括POS机支付、承兑汇票、银行电汇、网银支付等其他支付方式。交易双方自行约定支付方式、结算方式与货物交收等。

第四十四条 采用网银支付的买方会员在支付货款后可及时提醒卖方会员查账,以加快卖方会员发货速度。

第四十五条 买方会员须在资源锁仓时间内及时支付货款,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及时付款,应与卖方会员联系商讨处理方法。在资源锁仓时间内若未收到买方会员提出协商申请,导致锁仓时间结束时资源被释放,交易平台将该行为视为恶意锁货,卖方会员有权向该买方会员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索赔。恶意锁货行为达到三次或三次以上时,交易平台有权冻结该买方会员账号。

第四十六条 买方会员在卖方会员财务进行货款审核前,若有订单或提单修改需求,卖方会员可酌情予以响应,若财务已对提单进行货款审核,则提单修改功能被交易平台自动屏蔽。若因特殊情况需进行修改,则需重新选购资源。提出订单或提单作废申请时,在不损害卖方会员利益的情况下,买方会员可以和卖方会员协商,达成一致由卖方会员进行处理。在损害卖方会员利益的情况下,卖方会员有权不同意进行作废处理,买方会员应履行后续付款流程。

第四十七条 买方会员自行选择仓库打印提单或电子提单时,应注意保护好提货密码的安全唯一性。若因提货密码泄露导致货物被盗领,买方会员将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十八条 若买方会员选择自提,则应在提单有效日内到相应仓库办理提货手续。

第四十九条 若买方会员选择包配送,当运输公司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时,买方会员应指定相关责任人在发货单上签字确认,经签字确认的发货单即作为买方会员确认收货的凭据。若买方会员拒绝收货,则应立即联系卖方会员协商处理。

第五十条 卖方会员货物交付完毕的条件是买方会员已提货(会员选择自提)或签字确认收货(会员选择包配送)。买方会员在合同约定验货截止日内不提收货异议,即可视为默认货物合格。

第五十一条 买方会员在交易平台发生的交易,应保证订单提货单位、货款支付单位和发票购买方单位三者一致。

第七章 权利及义务

第一节 交易平台权利及义务

第五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或其它因素影响交易正常进行时,交易平台有权做出推迟交易时间、提前结束交易、暂停交易等决定,以有效地防范风险。

第五十三条 对扰乱交易秩序的行为,交易平台有权对平台会员采取警告、暂停部分服务或冻结账号等相关手段,以保证平台交易的有序进行。

第五十四条 平台会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交易平台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采取警告、暂停部分服务或冻结账号等相关手段:
(1) 未参加当年年检或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2) 向交易平台提供伪造、变造的资质资料的;
(3)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 严重违反本规则,影响恶劣的;
(5) 自身运营出现重大恶性变故,资金链断裂,或存在重大潜在损失,后续合作风险极大的;
(6) 卖方会员多次因货物质量问题、订单响应不及时问题或不按合同条款发货等问题被投诉,且交易平台介入处理后仍多次收到此类投诉的;
(7) 买方会员出现恶意锁货行为,卖方会员发出警告后不予改正,恶意锁货行为累计达到三次或三次以上的;
(8) 买方会员升级交易权限超过三个月,登陆平台十分频繁,但从未进行交易的;
(9) 经核实,买方会员利用交易平台价格信息进行恶意竞争,扰乱卖方会员正常经营的;
说明:平台会员被取消交易资格或注销账号后,该会员对其操作员的授权自动失效。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易平台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交易平台应履行以下义务:
(1)确保交易数据、平台会员密码及资料等核心内容安全有效;
(2)若交易双方出现交易纠纷,需要交易平台提供历史交易数据的,交易平台有义务提供相关交易数据;
(3)提供稳定的交易环境,定期对服务器进行维护、对数据进行备份,保障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4)对交易流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管理,保证线上交易顺利进行;
(5)协调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发生的问题及对交易后续问题进行跟踪;
(6)一般情况下,若交易平台做出推迟交易时间、提前结束交易、暂停交易等决定,有义务提前公告;
(7)构建完善的400客服呼叫中心,对平台会员及潜在会员的咨询及投诉建议进行快速响应;
(8)完善交易平台操作流程指导;
(9)为平台会员提供必备的培训资料。

第二节 平台会员通用权利及义务

第五十六条 平台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享受合法交易的权利;
(2)参与交易平台组织的各种行业研讨、聚会、培训等活动;
(3)对本交易平台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交易平台出现的异常交易情况进行举报;
(5)登陆交易平台,查询挂牌资源信息、查询本会员单位各笔交易的资金支付和结算状况、单个订单状况(包括订单、提单、支付、开票等信息)的权利;
(6)其它本规则规定的应享有的权利。

第五十七条 平台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接受交易平台的监督和管理,依法诚信开展交易;
(2)保护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并对因用户名和密码的泄漏、遗失、公开以及在本交易平台使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全部责任;
(3)合法使用交易平台公布的信息,维护交易平台声誉;
(4)留意交易平台公告,公告一经发出,平台会员视同认可公告内容;

第五十八条 平台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平台提交书面《中拓钢铁网注册信息变更申请表》:
(1)法定代表人变更;
(2)注册资本或股权结构变更;
(3)名称、经营范围及银行信息变更;
(4)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5)涉及重大诉讼案件或经济纠纷;
(6)交易商合并、分立后新设立的法人若要承继交易会员资格,必须向交易平台提出申请,经交易平台审查批准后,方可承继。

第五十九条 平台会员退出本交易平台,应申请办理会员账号注销手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前,平台会员对其会员账号下发生的所有行为负全部责任。

第三节 卖方会员特殊权利及义务

第六十条 卖方会员可享受以下权利:
(1) 卖方会员有自主定价且根据行情波动对资源价格进行调整的权利;
(2) 卖方会员有在对资源价格进行调整时,短时间暂停交易的权利;
(3) 卖方会员有权利对本单位买方会员注册信息及交易数据进行管理,但卖方会员对此信息有保密义务,不得私自公开此信息;
(4) 卖方会员有向交易平台获取本单位销售历史数据信息的权利;
(5) 为防止恶意锁货,对单笔采购量过大的订单,卖方会员在订单审核时有调整采购数量或拒绝订单的权利;
(6) 卖方会员对订单进行审核后,有要求买方会员及时支付货款的权利;
(7) 若买方会员违约,卖方会员有对违约买方会员进行追索的权利;
(8) 遇交易纠纷时,卖方会员有请求交易平台提供历史数据或介入协调处理的权利。

第六十一条 卖方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卖方会员交易规范;
(2) 卖方会员通过交易平台挂牌销售钢铁资源时,必须对挂牌资源的必备信息填写完整,包括但不限于品名、材质、规格、重量(吨)、挂牌价、厂家、交货仓库等。卖方会员应保证资源挂牌信息与实物相一致,挂牌数量真实有效,保证在建材现货或板材现货中挂牌的资源现货供应,且严格按照订单信息发货;
(3) 卖方会员对有锈损的货物应进行提前说明其锈损程度;
(4) 卖方会员应保证出售的货物符合相关质量合格标准,并按照相应的规定,由卖方会员提供售后服务;
(5) 卖方会员应保证商铺主页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商铺主页不能存在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内容,不真实内容或者误导买方会员的内容,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的内容,其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的内容;
(6) 卖方在商铺内自行明示的责任条款,若违反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的规定,则这些条款无效,若不违反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的规定,则这些条款有效,且卖方会员有义务兑现所作的承诺;
(7) 卖方会员在收到买方会员支付的货款后,有义务及时发货;
(8) 卖方会员在交易完成后有对买方会员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义务。

第四节 买方会员特殊权利及义务

第六十二条 买方会员可享受以下权利:
(1)本规则原有信息进行变更时,买方会员有通过本规则约定形式及时被告知的权利;
(2)买方会员有享受交易平台提供本单位的交易统计、发票查询、交易对账等配套服务的权利;
(3)若卖方会员违约,买方会员有对违约卖方进行追索的权利;
(4)遇交易纠纷时,买方会员有请求交易平台提供历史数据或介入协调处理的权利;
(5)支付货款后,有要求卖方会员按时发货的权利;
(6)交易完成后,有要求卖方会员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权利。

第六十三条 买方会员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买方会员交易规范;
(2)慎重对待资源选购行为,订单一旦确认提交并通过卖方会员审核后,则具有法律效力,买方会员必须履约,包括但不限于在约定时间内及时支付货款等。

第八章 信息发布

第六十四条 信息发布包括交易平台发布文件与公告、向平台会员提供交易规则或其他相关信息。网站公告书面或数据电文形式均为发布信息的有效形式,数据电文一经发布或发送至指定邮箱即视为送达。

第六十五条 交易平台向平台会员提供的任何信息均不构成对平台会员下达交易指令的提示和暗示。

第九章 异议与处理

第六十六条 若买方会员对货物质量有疑议,可与卖方会员进行协商处理。

第六十七条 交易双方必须对其在交易平台生成的订单负有履行和承担风险的责任。交易一方未按订单履行责任及义务,给对方或其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赔偿范围包括各项损失、减小或弥补损失产生的合理费用、因依法追偿损失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六十八条 交易双方在本交易平台上所发生的争议,原则上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交易发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九条 交易平台禁止下列行为:
(1)妨碍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2)诋毁交易平台声誉,损坏交易平台财产;
(3)欺行霸市,扰乱交易平台正常运营秩序;
(4)其他违反本规则的行为。

第十章 附 则

第七十条 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合作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保守交易平台和平台会员的商业机密,承担信息保密的责任。

第七十一条 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实施。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中拓电商。本规则涉及的由交易平台制定的附件、发布的相关文件以及交易平台明示的交易流程和提示说明等均为本规则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规则相同的法律效力,本规则自平台会员登陆系统时点击同意注册协议后即对平台会员生效,交易平台有权对本规则进行修订,修订过后交易平台将预先刊载公告。除特别声明外,所有经修订的内容自其在交易平台上公布时起自动生效;修订的内容本身载有生效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规则自生效日起在有效期内,平台会员必须遵守。

第七十二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交易双方合同的订立、合同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本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十三条 平台会员须认真阅读本交易规则及相应的条款,对于字段有不理解或疑问须及时与交易平台联系,如平台会员已确认注册协议,就意味着平台会员对于交易平台交易业务规则等有完整和准确的认识,并且交易平台已经尽到风险提示义务,风险由平台会员承担,本交易平台将不承担由于平台会

湖南中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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